网友 | 戴** | 浏览量 | 2654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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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社保、医保缴纳 | ||||||
信件内容 | 咨询:我妻子于2019年年初在区人社局缴纳了1-6月份养老保险和全年医疗保险。但在2019年4月份现工作单位给职工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由于对政策的不熟悉,致使养老保险重缴了3个月(4-6月),医疗保险重缴了9个月(4-12月)。我妻子到人社和医保机构咨询说,养老保险缴费缴重退不了,医疗机构也是同样的回答重缴了退不了。 我想问的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主要还是对政策的不熟悉),我妻子缴重的养老和医保缴费额怎么就不能退给老百姓了呢? 希望能得到回复。 | ||||||
来信时间 | 2020-03-12 10:49:50 |
回复时间 | 2020-03-12 10:55: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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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3-12 10:55:25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3-16 15:41: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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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职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多地重复参保是可以申请办理重复缴费的退保手续的,但只限于退还重复缴费的个人账户部分。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电话0563-3025859。 宣州区人社局 2020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