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徐** | 浏览量 | 6162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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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占编不入编聘用人员问题 | ||||||
信件内容 | 咨询:尊敬的领导: 我是宣城市市直单位占编不入编聘用人员,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多年,专业也跟所在的岗位相符合,同时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我们的工资每个月都是由财政部门统一标准发放。我们如何才能按照《宣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三章“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第十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可参考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确认” | ||||||
来信时间 | 2020-04-01 13:41:51 |
回复时间 | 2020-04-01 15:2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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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0-04-01 15:29:19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0-04-03 11:37: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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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你好,因无法与你本人联系,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现根据有关政策答复如下:1、行政机关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2、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人员要根据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聘任,如被聘用,按相关政策享受待遇。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563-2718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