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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绩效考评项目招标函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5 11:30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全市2019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绩效考评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资质;

3、需具有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工作内容

对全市(含市本级)2019年度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评价(具体审计内容见附件)。

三、标的需求

(一)项目概况说明

本次询价项目为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绩效考评项目。

(二)报价说明

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8万元。

(三)成果交付时间

签订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形成绩效考评报告上报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2.询标报价为审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含出差到各县市区的食宿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二)报价函要求

1.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密封函应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和地址和“于询价会召开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3.询价会召开时间及地点: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12日上午9时。地址: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小会议室。

4.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五、资格审验及询价小组

(一)资格审验

拆封密封报价前,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审验,其他的证件原件交由询价小组审核。

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及注册资金。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符合要求,现场查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采购方代表组成,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保密。

六、成交原则

(一)采购人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一家供应商。

2.该项目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询价会议当场公布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七、付款方式

按合同定价预付全款50%,尾款待全部工作结束验收合格后结清,但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不得低于省人社厅第三方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若有较大出入(指省人社厅第三方考核结果发现存在的问题而本次绩效考核结果未发现的,且两者最终绩效考核总分误差超出10%的),视为无效,采购方有权拒绝支付尾款。

附件:1.2019年就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2019年失业保险基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联 系 人:宋魁飞

联系方式:3022705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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