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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发挥人社职能助力中小企业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12 16:51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市人社局立足自身职能,坚持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与促进就业创业紧密结合,将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支持自主创业作为积极就业政策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委各项支持中小企业扶持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狠抓政策落地见效。

 鼓励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为中小企业创造就业岗位提供有力支持,落实一系列鼓励就业的政策。举办招聘会766场次,提供就业岗位22.97万个,签订劳动合同2.16万人。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照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全市共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897.4万元。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取得资格证书后,按培训合格人数每人800元标准给予补贴;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1-11月,我市共开发2416个就业见习岗位,新增见习人数979人,发放就业见习补贴761.412万元。
   支持劳动者创办中小企业。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给予定额税收减免优惠;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给予最高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由财政部门按相关规定贴息。1-11月,全市创业培训完成3229人,发放各类创业担保贷款22206万元,全市电子创业券使用数量540万个。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一是积极做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工作。严格执行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等减负举措,截至11月,全市减轻企业缴费负担3亿元,惠及参保企业7713户。二是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工作,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1-11月,全市累计返还失业保险费7939.05万元,切实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着力提升技能水平。为鼓励企业开展培训和职工参加培训,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扩面提质增效。一是缩短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课时,企业新录用人员培训课时由最少120课时缩短至最少60课时;二是提高企业提升培训、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等项目的补贴标准,中级工补贴标准由合格人数每人1000元提高至1500元,符合条件的职工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全额申领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三是扩大免费培训覆盖面。围绕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有效化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对免费培训群体由原来的贫困劳动者扩大到对贫困劳动者、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含新生代农民工、退捕渔民)、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并对初次参加技能鉴定的费用予以免除。1-11月,全市组织开展技能脱贫培训完成648人,完成率259.2%;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完成13322人,完成率110.1%;岗位技能提升培训15560人,完成率129.66%;普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12173人,完成率133.76%,发放各类培训补贴2538.095万元。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加大对中小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结合“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深入开发区、企业,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知识,共组织走进企业活动70余次,服务企业430余家。部分县市区深入企业、工地,将“流动仲裁庭”设在争议发生地,主动上门解决纠纷。全面推行劳动保障网上书面审查工作,认定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宣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等117家企业被认定为诚信等级A级单位,推荐宣城市旌宏建筑有限公司8家企业申报“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并通过省人社厅认定;合法公正及时处理涉及中小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指导推动中小企业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争议,1-11月,全市共处理中小企业劳动争议700余,调解450余;规范完善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以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向中小企业提出完善劳动用工意见2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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