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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5 15:24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

(三)在我市以外企业单位工作且人事档案由我市各级人社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职称评审。经本人申请,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审查后,可参加我市组织的职称评审。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二、工作要点

(一)严格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从今年起,卫生系列副高职称评审、中职中专院校教师副高职称评审、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我市,各级人社部门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确保评审权限下放工作稳妥推进。修订完善工艺美术系列文房制作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科学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能力。

(二)职称评审向疫情防控一线倾斜。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申报评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同系列高级职称时可免予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一次)。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且满足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评聘高一级职称。破除“唯论文”倾向,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疫情防控中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均可作为成果申报参评。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经历视作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90个学时和支援基层工作1年经历。通过绿色通道享受提前申报、优先晋升岗位等级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惠。

(三)职称评审向援派、扶贫一线倾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修订完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时,要切实降低“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标准,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降低获奖等次、减少论文数量或科研条件等政策。参加“援疆”“援藏”“援青”“援外”“扶贫”“支教”等工作经历可以认定继续教育学时。严格落实好“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专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的政策,从今年起援派期为3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级别职称。

(四)职称评审向经济建设一线倾斜。严格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体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特点和工作实际,贴近民营企业用人需求,进一步克服“四唯”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不做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与企业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要吸纳一定比例的民营企业专家。对民营企业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国内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通过“省引进人才绿色通道高评会”申报评审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初级职称,只需提供申报当年的继续教育学时。

(五)做好职称信访维稳工作。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好来信来访制度,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核查处理,对反映职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严格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处理,并按要求提交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评审工作纪律。全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评前须将本系列(专业)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或评审方案报经市人社局备案同意后方可下发实施。各级评委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凡违反有关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及纪律要求,或随意降低评价标准,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视情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或者宣布评审结果无效。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暂停乃至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完善评审监督机制。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主动报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加强监督检查。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核查,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导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

(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应承诺对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四)提升评审服务水平。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让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红利。全省统一的职称评审管理信息化平台将于明年初上线运行。过渡期间,要做好数据留存,运用好信息技术手段,为专业技术人才和用人单位申报评审职称、信息查询等业务提供便利服务。

(五)按时保质完成年度任务。2020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从7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附件 1、2020年度宣城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2、2020年度安徽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2020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0年度宣城市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评审时间

序号

评委会名称

评委会办事

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8月

1

市工程系列中评会

市人社局专技科

  

3023896

2

市民营企业破格评审工程系列中评会

宁国市人社局专技股

查佩利

4036684

3

市交通工程专业中评会

市交运局人事科

刘红旗

3015460

9月

4

市中职中专院校教师系列评会

市教体局人事科

陈守兵

3033022

5

市农业系列中评会 

市农委人事科教科

  

3022175

6

市新闻系列中评会

市委宣传部新闻科

  

3013040

7

市林业工程专业中评会

市林业局办公室

洪旭星

3022719

10月

8

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评会

市教体局人事科

陈守兵

3033022

9

市水利工程专业中评会

市水务局办公室

吴克和

3022944

10

市艺术、文博群文中级认定委员会

文旅局组织人事科

章美珍

2619309

11

卫生系列高评会

市卫健委人事科

陶英文

2718380

11月

12

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中评会

市教体局人事科

陈守兵

3033022

13

市建设工程专业中评会 

住建局人事法规科

  

3020549

14

市工艺美术系列文房四宝专业评会

市人社局专技科

  

3023896



附件2:


2020年度安徽省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序号

    

高评会办事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正高级评委会

省教育厅师资处

查榕宁

0551-62815130

2

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教师系列高评会

省委党校(行政学院)

组织人事处

刘洋博

0551-62173156

3

省文学创作专业高评会

省文联组联处

蒋郑献

0551-62889697

4

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高评会

省人社厅职业

能力建设处

徐文军

0551-62633998

5

省工程系列(正高工、高工)高评会

省国资委人教处

张  龙

0551-62689013

6

省建设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住建厅人教处

徐春雨

0551-62871257

7

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

阚云松

0551-62376659

8

省地勘土地测绘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路石勇

0551-62553227

9

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经信厅人教处

朱一江

0551-62871199

10

省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市场监管局人教处

何东奇

0551-63356123

11

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交通厅人教处

曾  静

0551-63623549

12

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水利厅人事处

徐小杰

0551-62128074

13

省林业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林业局人事处

许召胜

0551-62634091

14

省广电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程  伟

0551-62829237

15

省地勘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地矿局人事处

吴玉生

0551-64660218

16

省专利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市场监管局人教处

何东奇

0551-63356123

17

省通信工程专业高评会

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陈文昊

0551-65680781

18

省农业系列高评会

省农业农村厅人事处

陈正顺

0551-62666821

19

省工艺美术系列高评会

省经信厅人教处

郭子珊

0551-62876691

20

省艺术系列高评会

省文旅厅人事处

李光松

0551-63608423

21

省文博、图书资料、群文系列高评会

省文旅厅人事处

李光松

0551-63608423

22

省自然科研、实验系列高评会

省科技厅人事处

卞晓庆

0551-62655987

23

省社会科研系列高评会

省社科院人事处

叶信进

0551-63438326

24

省播音系列高评会

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

程  伟

0551-62829237

25

省出版系列高评会

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周采薇

0551-62606963

26

省律师、公证系列高评会

省司法厅人事处

司  君

0551-65982256

27

省统计系列高评会

省统计局人教处

牛继武

0551-62299715

28

省档案系列高评会

省档案馆办公室

杨  影

0551-62609207

29

省药学专业高评会

省药监局人事处

叶  圆

0551-62999219

30

省经济系列高评会

省经信厅人教处

徐志龙

0551-62871817

31

省卫生、计生系列高评会

省卫健委人事处

张卓然

0551-62998022

32

省新闻系列高评会

省委宣传部新闻处

杨  梅

0551-62606964

33

省会计系列高评会

省财政厅会计处

伊安红

0551-68150280

34

省审计系列高评会

省审计厅人教处

吴  尧  

0551-64678232

35

省体育教练系列高评会

省体育局人事处

裘志青

0551-62885043

36

省引进人才绿色通道高评会

省人社厅专家

服务中心

许  刚

0551-62998229

37

省疾控中心卫生系列高评会

省疾控中心人事科

赵东军

0551-6367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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