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规范市本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鼓励和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根据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宣政办〔2016〕30号)精神和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关于市本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缴存的通知》(宣人社秘〔2017〕96号)要求,经相关主管部门、包保责任单位审核,并结合日常欠薪投诉举报情况,拟定了《2020年市本级项目建筑企业连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年限表》,并予以公示。现
公示期已满予以公布,以此作为市本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减免依据。
附:《2020年市本级项目建筑企业连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年限表》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