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部分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及时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为充分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按照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经研究决定,目前尚未取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2020年9月15日参加资格复审时可以书面承诺:“本人属于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由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待发,本人承诺于2020年10月31日前提供报到证”。
上述考生应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如不能提供,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宣城市人社局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