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日,郎溪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收到网络转发件,劳动者尹某在郎溪某门户网站反映县开发区某公司拖欠其2020年9月工资5000元。
虽然正值“五一”放假,但是大队工作人员收到此信息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仔细分析案情,研究应对措施,确保严控事态,并按照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第一时间派出监察员前往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了解,该公司因经营困难,一直拖欠该劳动者工资。面对该单位因放假无管理人员在岗困难,监察员主动作为,通过电话约谈单位负责人,向企业及劳动者宣传政策法规,同时引导劳动者合法讨薪。最终,该单位与劳动者工资金额达成一致,主动支付了该员工欠发的工资。
时值《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为进一步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大队提出“标准不降、干劲不减,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的“三不”要求,要求监察员发扬连续作战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至上的理念,要勇于啃硬骨头,为农民工交上一份合格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