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宣城市水利水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刘之等29名同志具备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朱璇等15名同志具备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吴祥福等3名同志具备技术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12月7日至12月10日,12月13日)。在公示期内如对通过人员持有异议,请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或宣城市人社局专技科反映。
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563-3019447
宣城市人社局专技科:0563-3023896
附件:2021年宣城市水利水电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