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本级有关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依规退还、及时退还、应退尽退。请以下未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按照退还条件(凡承建的工程项目已交付验收合格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11月18日前到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和农民工工作科(宣城市宣州区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附楼一楼)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玉海
联系电话:0563-3036907
附:宣城市市本级未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的企业名单
宣城市市本级未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手续的企业名单
浙江凯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中鸿建设有限公司宣城分公司
安徽众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建工第四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鹏程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宏立建设有限公司
安徽众泰建设公司
江西中耀建设有限公司(亚夏汽车文化财富广场)
中建七局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中城建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中麟)
安徽盛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勤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宏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盘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精享裕建工有限公司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