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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相关知识问答第三期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4 14:38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一、您知道使用派遣工的注意事项吗?

1、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2、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3、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4、用工企业在计算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时应当遵循两个基本原则,即同地区同酬和同工同酬。

5、用工企业不得将劳务公司派遣到企业工作的劳务工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二、您知道缴纳社保是企业义务吗?

依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的义务,请您务必遵守,否则企业将可能面临劳动者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更大风险和成本。同时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需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三、您及时关注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超过限期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所超期限向劳动者支付50%-100%的赔偿金。

另在实务操作中,企业往往在劳动合同中对试用期工资没有做相应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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