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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专技人才和职称评审常见问题解答(二)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4 09:06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一、事业单位如何设置岗位空缺数?

答:若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单位管理员进入系统后在“管理设置”页面会有“岗位核准信息”菜单,点击“新增”,选择核准年度,录入各职称级别的岗位数(空岗数),同时上传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岗位核准表,设置的信息一旦提交后,不可再更改。当设置成功后,方可进行职称申报审核,审核时需要确定申报人员是否占用岗位数,并输入相应说明。

二、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这一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

答: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发文当年如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得申报职称。如:2019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0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2020年度不得申报。

三、对驻皖中直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否在中直单位及地方同时申报两个相同专业的职称?

答:不可以。既不可以同时两头申报,也不可以在一头申报未通过后再从另一头申报。

四、同一年度是否可以多头申报不同系列(专业)的职称?

答:不可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五、对于以考代评的专业(如会计、审计、统计、卫生等专业),在没有空岗时,专业技术人员(含公务员)能否报名参加考试?

答:如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六、目前有哪些专业技术资格实行“以考代评”?

答:国家和我省已经对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组织开展了统一考试,即是以考代评。如: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质量、标准化、律师、出版的中、初级资格考试等。

七、在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实施之后,硕士研究生毕业达到符合初次认定中级职称任职年限的,可否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答:对于不是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申报。2019年之后入职的硕士毕业生,在入职当年认定为初级(以考代评的除外),3年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中级。

八、皖人社发〔2017〕72号文件所建立的对应关系,可否用于申报职业资格考试?能否直接申报职称?

答:不可以申报职业资格考试。皖人社发〔2017〕72号文件明确的对应关系仅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用人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时的依据(常见对应关系:理工类学历造价工程师对应工程师或经济师,非理工类学历对应经济师;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二级对应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初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对应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中级对应工程师,高级对应高级工程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社会工作师对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各类资格考试仍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可以申报上一级职称。就我省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职业资格或职称考试证书,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晋升职称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上一级职称。

九、破格申报高级职称如何受理?

答:评审委员会受理破格申报高级职称材料后,必须报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方可提交评审,否则评审结果视为无效。

十、申报职称或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时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吗?

答: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无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但申报人必须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用人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认真核实、严格把关,充分公示、接受监督,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处理。

2.报名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资格考试,依照国家考试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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