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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艺美术系列文房制作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1 15:15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社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9号)文件部署为做好2023工艺美术系列文房制作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标准

1、全市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在宣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从事工艺美术相关工作人员,以及全省范围内经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委托评审的工艺美术系列文房制作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2.评审条件按照安徽省工艺美术系列文房制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附件2执行

3.直接申报(破格申报)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评审程序

2023年度工艺美术系列文房制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申报的方式进行,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1023日至116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18日。

2申报流程: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ah.gov.cn/index.html),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申报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帮助中心”下载常见问题解答操作指南,以便全面了解、规范操作申报人员请认真填报评审材料相关内容(个人录入信息须与申报材料内容一致,一经正式提交不予修改或替换申报材料)。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未在申报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得参与评审。

3申报人员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4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年度考核、工作总结等申报材料。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可另报送纸质材料。

(1)业绩条件、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员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重点是近5年来的情况。业绩条件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材料命名为“篇名作者发表日期”,需上传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页、刊页号、正文页等。论文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须上传需要查重的Word版本电子版,由本评委会进行统一查重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注册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验盖章。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平台学习取得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可以直接在系统中导入

5申报人员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6、面试答辩:根据申报对象所从事工作岗位和专业领域,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专家组成面试答辩专家组,详细审核业绩材料,并通过面试答辩的形式检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个人能力水平。根据行业、工艺的特点,申报对象可在面试答辩现场进行成品展示或实际操作。

(二)线下材料报送

报送的线下材料包括:

1、委托评审函(本市行政范围内申报者的委托评审函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我省外市申报工艺美术系列文房制作专业高级属地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网上资料审核通过后,可自行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非破格申报人员无须填报)一式2份。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须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交本评委会受理,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核同意后评审。

4、对篇幅较长、涉及商业秘密等不便于上传的材料。

5、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求核实的其他材料。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1110日前(双休日除外)报送市人社局专技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陶倩联系电话:0563-3010256,联系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609室

三、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

(一)关于时间节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时间按周年计算,业以近五年业绩为主。

(二)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经评审取得职称的,从评委会评审通过之日起算;经考试取得职称的,从考试最后一天起算;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取得的职称,从具有职称管理权限的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批之日起算;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从聘任之日起算。

(三)关于论文、著作材料。论文、著作材料要与所从事专业相关。全外文版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发表在电子期刊、增刊、副刊、年刊论文集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物上的等情况,不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论文依据。

)关于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关于禁止多头申报。根据《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两个不同专业的职称。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关于委托评审函。申报评审艺美术系列文房制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属于宣城市行政区域范围的,由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属于我省其他地市的,属地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七)关于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有关规定,申报高级工艺美术师评审费用300元,面试答辩费100元。

(八)其他有关要求。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逐级审核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特别是申报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业绩和年度考核情况等,逐级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关咨询电话

宣城市人社局:0563-3010256;

宣州区人社局:0563-2710645;

郎溪县人社局:0563-7020733;

广德市人社局:0563-6040316

宁国市人社局:0563-4036684;

泾县人社局  0563-5022961;

绩溪县人社局:0563-8158075;

旌德县人社局:0563-8603970。

附件:

1.申报审核简易流程

2.《安徽省工艺美术系列文房制作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4.单位公示证明

5.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6.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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