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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保局督导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宣传贯彻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30 17:29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11月28日,省社保局副局长桂成旺一行莅临我市督导《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宣传贯彻情况。市人社局副局长王方、社保中心主任程华丽等同志陪同。督导采取会议座谈、实地调研、资料查阅等形式进行。

督导组一行观看了我市“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宣传片,听取了关于《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宣传贯彻情况的汇报以及经办机构、行政科室的意见建议,查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社保经办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标志着社保经办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程度迈上新台阶。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执行经办条例,立足依法依规经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持续优化经办流程,不断提升办事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共同推动全省社保经办服务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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