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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快调速裁”高效化解农民工烦“薪”事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29 16:46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为发挥调解仲裁在根治欠薪工作中的重要作用,2023年6月以来,市人社局全面开启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通过优程序、强调处、提效能,建立健全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快调速裁制度,高效化解农民工欠薪纠纷。全市(含广德)8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全部挂牌成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处理农民工工资争议49件,涉及农民工人数187人,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 255.86万元。

容缺式受理即诉即办。对农民工工资争议仲裁申请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仲裁所需材料,当天决定是否立案受理。速裁庭优化办案程序,对缺少非主要立案材料,经初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书面承诺予以补正的实行容缺受理,将案件审结期限由法定45日内缩短至15日,做到优先受理、有案必立,实现农民工工资争议快立、快调、快审、快结。

全程式调解快调快处。坚调解优先,开展案前、庭前、庭中、庭后一案四调全过程调解。建立健全多元化解联动处置机制,整合法院、人社、司法、工会、行业协会等多部门调处职能,成立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提供调解指导、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对于进入立案程序的案件,速裁庭充分利用答辩期实施主动调解、电话调解、现场调解,促成当事人先对工资请求达成协议,先行出具仲裁调解书。2023年,农民工工资争议调解仲裁结案99.8%,调解成功率80.06%。         

要素式办案速裁速结。速裁庭根据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处理的特点,梳理案件要素形成要素表。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证据确凿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坚持简案快办,应调尽调。对确实无法调解的,自受理争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具要素式裁决书,做到当日立案,3日内调解结案,15日内裁决结案,实现案件“快调速裁”。

上门式服务利企利民。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建立仲裁员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深入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开展“三送一检”(送法律、送政策、送案例和劳动用工法律体检)服务企业活动,多渠道多角度宣传劳动仲裁法律法规,帮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规避用工风险,变“坐堂办案”为“上门服务”。共开展政策法规集中宣讲24场次,累计参与人次达1.9万人次。开展7场次集中培训,为814名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提供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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