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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惩戒案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30 09:41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安徽海平新型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建筑构件、非金属砖瓦等材料的生产、销售,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该企业因评价年度内存在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的情况,并且至评定期末,该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税款或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在5万元以上等原因,根据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政策和扣分指标计算,该企业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

【惩戒措施】:

1、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该企业2016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严格限量供应。

2、根据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停止为其办理资源综合利用退税业务。

3、按照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政策,该企业2017年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保留为D级。

【实施成效】:通过限量供应发票、停止为其办理资源综合利用退税业务等惩戒措施,帮助该纳税人更加深刻直观的认识到企业失信的危害和后果。并提高了本县纳税人对按时缴纳税款重要性及必要性的认识,促进了依法诚信纳税良好氛围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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