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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038/201811-0001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 其它
名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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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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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0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2 00:00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皖政办〔2018〕4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省政府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省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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