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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45038/201501-00012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关于促进技能型人才在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的若干意见(暂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1-07
索引号: 003245038/201501-00012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名称: 关于《关于促进技能型人才在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的若干意见(暂行)》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1-07
关于《关于促进技能型人才在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的若干意见(暂行)》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01-07 00:00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促进技能型人才在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的若干意见(暂行)》政策解读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3日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随着我市招商引资力度的加大和企业转型升级,就业的结构型矛盾日益凸显。一方面企业缺少技术工人,存在着招工难现象;另一方面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因择业观念和自身素质的原因找不到工作。同时,我市各类职业(技工)院校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大多流动到外地就业。为推动我市职业(技工)院校和本地工业企业的校企对接,留住我市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吸引外地就读的毕业生返乡就业,缓解工业企业技能型人才紧缺的状况,增强就业稳定性,提高就业质量,制定出台本《办法》。

二、《意见》制定的主要依据

1、《宣城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宣发〔2010〕16号);

2、宣城市《宣城市市直企业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暂行办法》(宣政办〔2012〕103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12〕50号);

4、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19号)等文件。

三、《意见》制定及审核过程

根据韩军市长的要求,市人社局负责《意见》的起草工作。《意见》起草后,书面征求了市人才办、市经信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中鼎集团和博瑞特集团等单位和企业的意见。7月4日,黄敏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7月25日,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四、《意见》制定的目的

1、本地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给予补贴。2014年我市职业(技工)院校的毕业生为9976人,预计在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的4446人占44.75%。对到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的毕业生给予一定的补贴,能够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

2、我市学生外地就读返乡就业的给予奖励。目前各市都在出台有关吸引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就业的鼓励政策。我们提出对返乡到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的毕业生给予奖励,目的是为了吸引人才,为我市工业企业服务。

3、职业(技工)院校与我市工业企业开展定向合作办学给予奖励。目前我市职业(技工)院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办学举办冠名班的较少,冠名班的毕业生只占毕业生总数的4%左右,为鼓励学校主动同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政府给予学校一定奖励。同时冠名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冠名企业给予学生一定生活补助,这样能够吸引学生就读冠名班,实现工学一体。

4、工业企业接受职业(技工)院校学生顶岗实习给予补助。2013年在我市企业顶岗实习一个月以上的职业(技工)院校学生为3639人,占毕业生总数的36.48%,实习结束毕业后到企业就业的学生为2413人,占实习学生总数的66.33%。对按规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和意外伤害保险等费用的企业给予补助,有助于企业吸纳学生顶岗实习,学生了解熟悉企业,以期达到在该企业就业目的。

5、高技能人才到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给予安家补贴和薪酬补贴。是参照宣政办〔2012〕103号制定的,目的是吸引和稳定急需紧缺专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到我市工业企业服务。

6、对职业(技工)院校推荐学生到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给予补助和奖励。原因是各地都在吸引职业(技工)院校学生到本地就业。对推荐学生到本地工业企业就业,给予补助和奖励,能更好地调动学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职业中介机构为我市工业企业提供用人服务给予补贴和奖励。是参照宣政办〔2012〕103号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发挥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吸引急需紧缺专业(工种)的技能型人才到我市工业企业就业,扩大我市技能型人才的总量,促进企业发展。

8、企业培养技能型人才给予补贴。此条为现行政策,放在本《意见》中的目的是便于政策的连贯性。

五、《意见》有哪些亮点

《意见》最大亮点是对高技能人才在我市工业企业就业给予安家补贴和薪酬补贴。凡是引进我市急需紧缺专业(工种)户籍在宣城市以外的高技能人才,在我市工业企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合约且已工作3年以上、在宣城购房的,高级技师可享受6万元的安家补贴;技师可享受3万元的安家补贴;高级工可享受1万元的安家补贴。急需紧缺专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服务合约,实行薪酬补贴,补贴发放时间为3年,具体标准为高级技师每人每年补贴1.2万元,技师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

六、《意见》补助奖励资金的领取办法

为保证《意见》能够得到贯彻落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出台了《促进技能型人才在我市工业企业就业补助奖励资金申领发放暂行办法》(宣人社发〔2014〕20号),对补助奖励对象、标准、申领发放程序、需要报送材料和发放时间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