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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38P/202003-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3-16
索引号: 11341700003245038P/202003-00024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文字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3-16
【文字解读】《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0-03-16 14:53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文字解读】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就业大局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二、起草过程

2月25日拟定《措施》(征求意见稿),于当日发往市直相关单位以及各县市区征求意见,2月26日上午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措施》(送审稿),下午完成合法性审查,27日完成合规性审查,2月28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3月2日正式印发。

三、出台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

2.人社部、教育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20〕2号)

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通知》(皖办明电〔2020〕13号)

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工作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皖办明电〔2020〕12号)

5.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0〕6号)

6.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6号)

7.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一条政策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四、主要内容

《措施》从6个方面提出了16条措施,可以概括为“6个聚焦、6个全力”:

一是聚焦复工复产,全力保障企业用工需求。提出建立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制度、扩大中小企业岗位、强化线上招聘服务、加强返岗用工指导;

二是聚焦降本减负,全力帮助企业稳定岗位。围绕做好降低企业成本、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提出要求;

三是聚焦重点群体,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提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助困难人员就业、统筹其他群体就业;

四是聚焦能力提升,全力加强职业培训。围绕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出要求;

五是聚焦创业创新,全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围绕实施“创业筑巢”工程、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提出要求;

六是聚焦形势变化,全力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强调加强就业形势监测预警、稳定和谐劳动关系、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做实就业创业服务。

五、创新举措

根据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既保留了一批实施效果较好的政策,又升级了一批力度更大的政策;既力争政策效果最大化,又兼顾自身承受能力。比如,在用工保障方面,对重点企业通过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稳定职工队伍的,给予一定的补贴。对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人员数量给予一定补贴;在分类“补”方面,做到补企业、补个人、补机构相结合。同时,在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下岗失业人员生活补助等方面延长了政策享受期限。

六、下一步措施

认真落实《措施》要求,推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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