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者参加宣城市直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个人先行付费的,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在给予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鉴定补贴。由本人或委托培训机构持身份证、市人社局验印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定点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农民工培训补贴经办窗口办理申领资金相关手续,由农民工培训补贴经办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入申请人银行卡内。
宣城市直农民工培训补贴经办窗口地址:叠嶂西路27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电话:0563-3036019,联系人:唐帅
宣城市直农民工技能培训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2231(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