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金保工程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项目进行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是已获得国家或省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
4.至投标之日止3年内,供应商具有1例安徽省内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案例。
二、采购需求
对金保工程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测评(具体需求内容见附件)。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说明
一年服务期等级保护测评报价不得高于人民币5.5万元。
(二)报价要求
本次采购服务期限为3年,为年度维护服务招标,供应商以一年服务期进行测算报价。
(三)报价函要求
1.采用密封递交报价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密封函应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地址和“于询价会召开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3.询价会召开时间及地点: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下午15点(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会议室。
4.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二份复印件)。
四、资格审验及询价小组
(一)资格审验
拆封密封报价前,采购人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审验,其他的证件原件交由询价小组审核。
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由国家或省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之日止3年内的1例安徽省内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采购方代表组成,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保密。
五、成交原则
(一)采购人成立的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服务符合采购需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将由询价小组抽签确定一家供应商。
2.该项目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
3.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询价会议当场公布最终确定的成交供应商。
六、付款方式
采购方按年度服务费用支付。
附件:宣城市人社局金保工程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需求
联系人:薛亮亮
联系电话:0563-3022049,3023590
宣城市人社局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