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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8 11:20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宣人社秘〔2018〕311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拟于9-10月份组织评审,评审范围主要是各县市区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市直企事业单位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负责评审的专业类别有:环保工程、国土资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工程、广电工程、地勘工程、专利工程、机械工程、农机工程、水产工程、机电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等;不包括:水利工程、林业工程、

 

交通工程、建设工程。请有意申报水利工程、林业工程、交通工程、建设工程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我市相应类别的工程专业中级评委会提交申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仍按照《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2〕67号)文件执行(该文件可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专家”栏目下载)。

1、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调整安徽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不再作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方面的要求。

2、除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初次认定中级职称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评审取得中级职称。

3、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4、破格申报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委托评审函(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在委托评审函中标明空岗数)、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申报破格评审、转评、认定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转评”或“认定”);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聘书或合同及其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及复印件;

7、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8、学术论文、论著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

9、表彰证书、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10、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11、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及其复印件(根据实际自行提供)。

申报评审中级人员主要提供1、2、3、4、5、6、7、8、9、10项材料;申报评审初级人员主要提供1、2、3、6、7、10项材料;申报认定中初级人员主要提供1、2、3、7、10项材料,材料6在事业单位聘任时提供。

申报材料中,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复印件按照上面所提材料顺序装订整齐。申报材料袋一律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同时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称(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申报破格评审、转评及认定的,还应在材料袋右上角注明“破格”、“转评”或“认定”字样。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列表造册,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地址: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609室)。

无主管部门的市直企业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用人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汇总申报材料后直接报送。

本人在外地工作,但是属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出具委托评审函,汇总申报材料后直接报送。

申报材料审核接收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收费仍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费价〔2005〕72号文件规定。评审用表格材料请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专家”栏目下载。

 

 

2018年8月8日

注:    

相关表格材料已于2013年8月14日在本栏目发布(http://rsj.xuancheng.gov.cn/content/detail/59ffc64b9d87437e6d397c3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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