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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县人社局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29 16:22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皖人社规〔2018〕1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县正常领取待遇人员的中央基础养老金增加18元。对于2018年1月1日之后亡故的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由816元调整为960元。这是今年我县第二次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

 为确保9月底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及时发到参保居民的手中,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节和国庆节,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增发养老金准确无误。截止9月25日,我县顺利完成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发放工作,合计发放8.95万人,发放金额约1273.3万元(2018年1月—8月)。(广德县人社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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