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皖人社规〔2018〕1号)文件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县正常领取待遇人员的中央基础养老金增加18元。对于2018年1月1日之后亡故的参保人员,丧葬补助金由816元调整为960元。这是今年我县第二次调整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体现
为确保9月底将提高的基础养老金及时发到参保居民的手中,让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节和国庆节,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确保增发养老金准确无误。截止9月25日,我县顺利完成此次养老金待遇调整发放工作,合计发放8.95万人,发放金额约1273.3万元(2018年1月—8月)。(广德县人社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