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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宣城市本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需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0-08 08:54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一、补贴对象

在市本级社保中心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下列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领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

(一)持原《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且2008年12月31日前被认定为“4050”人员(男1958年12月31日前出生,女1968年12月31日前出生),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其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退休(该政策执行到2018年底)。

(二)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

二、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每人每月给予2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6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

三、补贴时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四、办理程序

1、网上申请:本人于申报月(2018年的10月或2019年的4月)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办事大厅”(网址:http://61.190.31.165:7006)上申请,具体流程:

(1)首次登录的,需要先注册账号:选择“个人登录”——点击“立即注册”——填写信息(所有红色带*的信息都需要填写)——提交-----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进入个人中心------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去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银行选择“中国银行或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银行”)----保存----提交“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

(2)已有账号的,点击“个人办事”------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去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银行选择“中国银行或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银行”----保存----提交“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

2、首次申报的,在网上申请的同时,还需要向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宣城市直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附件1);

(2)《     年度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就业困难人员) (附件2); 

(3)《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第2、3、7页)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提供享受低保的低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有低保卡编号)。

(6)中国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需在银行激活);

(7)市人社局、财政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五、有关事项说明

1.受理申请补贴工作原则上在申报月(2018年的10月或2019年的4月)办理。

2.申报前申请人要确保2018年期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已经缴清并划账。

  1.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当年度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实际缴费月数核发。

 

联系电话:3036019

 

附:1.《宣城市直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附件1);

2.《     年度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就业困难人员) 。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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