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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业务专题 > 劳动关系

致广大农民工朋友的一封信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5-20 11:31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广大农民工朋友:

你们好!感谢你们为宣城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的贡献!春节将至,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工作人员向你们致以诚挚的问候!为保护好你们合法劳动报酬权益不受侵害,过上一个安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在这里,特地给广大农民工朋友提个醒:

工作前,两个“要做到”:

(一)要做到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

在从事建设工程工作之前,做到“三个清”:清楚建设工程项目全称和地址;清楚施工单位名称;清楚项目经理姓名和联系方式。

(二)要做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书面劳动合同是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签订劳动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了解用人单位的相关岗位情况、工作要求,拒绝签订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也不能只有口头合同。如果是跟班组长干活,也要与班组长签订有关劳动内容、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时间、工资支付方式和双方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书面协议。

工作时,两个“要注意”:

(一)要注意配合企业用工管理。

目前国家要求建设领域积极推行实名制管理与银行代发工资等制度,请大家在工作时配合好企业的相关用工管理工作,这也有利于保护农民工朋友的权益。

(二)要注意妥善保管相关证据。

完工后,大家要积极做好书面结算,把工作明细和应得工资写清楚。另外,你们还要妥善保存劳动合同、结算单、工资欠条、考勤表等相关证据,防止日后追要工资时没有凭证。

依法维权,两个“要掌握”:

(一)要掌握投诉具有时效性。

当发生工资被拖欠的情况时,首先要找到所在工地的项目部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不要轻信承包人做出的口头承诺,更不要等完工撤场了或是春节前再来投诉,拖欠的时间越久,追回工资的难度越大。

(二) 要掌握维权的正确途径。

1.一般性的拖欠工资事项,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后可直接向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反映。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严重违法行为,符合移送公安机关条件的,人社部门会按规定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

2.工程建设领域凡涉及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和违法承包、分包、转包等造成的欠薪,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3.工资存在争议的欠薪案件应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理性维权,四个“要不得”:

1.采取爬塔吊、爬楼顶、封门堵路、围堵政府部门等违法行为追要工资“要不得”。

2.以追要工资名义帮助施工企业或承包人讨要工程款的行为“要不得”。

3.受雇佣到相关单位以欠薪为借口作伪证的行为“要不得”。

4.以欠薪为借口诈骗或处理个人借贷纠纷的行为“要不得”。

年复一年的建筑工地打工生活非常辛苦和劳累,在此衷心祝愿你们工作平安顺利、家庭幸福美满!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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