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的通知》
(皖人社发〔2012〕38号)和《关于做好第八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5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第八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2019年度省分配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领军人才名额10名(包含广德县)。各县市区择优推荐1-2名申报,市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申报。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数控机床、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工程机械、成套设备等)节能环保、新材料(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等)、生物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技术领军人才,具体评选条件见《安徽省引进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2〕38号)文件。
积极鼓励未认定领军人才的单位申报。已经被认定为领军人才的不得重复推荐。
三、评审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加强领导。成立由市人才办、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领军人才工作评选领导小组。市领军人才工作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专技办,具体承办领导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2、推荐申报。各地各单位积极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经所在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将推荐名单(排序)及有关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市领军人才工作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专技办,联系电话:0563-3010256),逾期不再受理。
3、初审。6月17日前,市领军人才工作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4、初评。6月21日前,由市人社局组织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对初审人选进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
5、实地考察。7月8日前,组成考察组,结合新兴产业布局及申报者所从事项目(技术)的技术层级、市场前景、经济效益等总体情况,对初评人选进行实地考察,并撰写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
6、认定人选。7月15日前,召开市领军人才工作评选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人选名单。
7、公示。7月26日前,对拟认定人选在宣城市人社局网站公示一周。
8、推荐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正式人选,报省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7月30日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各地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本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申报范围和条件申报,确保申报质量。
2、各地和有关单位初评申报人选上报的材料,要按照申报材料说明(附件1)认真填写,按时上报。
3、联系方式:
市领军人才工作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专技办)。
联系电话:0563-3010256
联系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6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邮编:242000
电子邮箱:xcszjk@163.com
附件:
1、申报材料说明
2、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表(A类)
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报表(B类)
3、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人选汇总表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