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机关党委,建立四项制度,以党建制度化、规范化促党建工作科学化、长效化发展。
建立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工作制度。每半年向局党组汇报工作,对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人员调整、近期工作计划和部署等其他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
建立机关党委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半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传达、学习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办法;研究讨论机关党委的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计划和工作布置,提出工作要求等。
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制度。每位党委委员按照集体分工,联系1个基层党组织,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了解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向机关党委汇报。
建立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出台《市人社局基层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积分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评优评先、干部使用等紧密挂钩,推动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