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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公示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度市工程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08 14:35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市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拟于8月份组织评审,评审范围主要是各县市区申报工程系列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市直企事业单位申报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市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负责评审的工程专业类别有:环保工程、国土资源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工程、广电工程、地勘工程、专利工程、机械工程、农机工程、水产工程、机电工程、化工工程、轻工工程等。

交通运输工程、林业工程、建设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四类工程专业评审由相应专业工程中级评委会负责,不在市工程系列中级评委会评审工程专业范围内。请有意申报上述四类工程专业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向相应专业工程中级评委会提交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按照《安徽省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人社发〔2019〕5号)文件执行(该文件可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专家”栏目下载)。

2、2018年之前入职的硕士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可以直接申报工程师。2019年之后(含2019年)入职的硕士毕业生,须先取得助理工程师或相应职业资格后,再申报工程师。

3、破格申报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统一安排。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委托评审函(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主管部门出具;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在委托评审函中标明空岗数)、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申报破格评审、转评、认定的,在表格封面右上角注明“破格”、“转评”或“认定”);

3、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5、聘书或合同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及复印件;

7、个人工作业务总结;

8、学术论文、论著的刊物原件及复印件(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

9、表彰证书、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10、近期两寸免冠照片2张;

11、其他能反映个人能力、业绩、水平的材料及其复印件(根据实际自行提供)。

申报评审中级人员主要提供1、2、3、4、5、6、7、8、9、10项材料;申报评审初级人员主要提供1、2、3、5、6、7、10项材料;申报认定中初级人员主要提供1、2、3、7、10项材料,材料6在事业单位聘任时提供。

申报材料中,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幅、单面印刷,复印件按照上面所提材料顺序装订整齐。申报材料袋一律采用无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同时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工作单位、申报职称(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申报专业、联系电话。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整理并提供评审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要求

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出具委托评审函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列表造册,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人才开发科(地址: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609室)。

无主管部门的市直企业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用人单位公示并加盖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出具委托评审函,汇总申报材料后直接报送。

本人在外地工作,档案属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出具委托评审函,汇总申报材料后直接报送。

申报材料审核接收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8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收费仍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费价〔2005〕72号文件规定。评审用表格材料请在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职称专家”栏目下载。

联系人:吴静婷 姚嗣祥,联系方式:0563-3010256

 

 

 

2019年7月4日

 

注:    

相关表格材料已于2019年7月8日在本栏目发布(http://rsj.xuancheng.gov.cn/content/detail/5d22e40e20f7fed1a58b457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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