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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直2019年7月份供养直系亲属享受抚恤金情况公示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7-23 11:29 信息来源:人社局 访问次数:

宣城市直2019年7月份供养直系亲属享受抚恤金情况公示
序 号 单位 死亡人员情况 遗属情况 执行时间
姓名 死亡时间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与死者关系
1 皖南建筑总公司 马康富 2019年4月 张叶凤 1943年10月 夫妻 2019年5月
2 皖南建筑总公司 余国琼 2019年5月 许仁兰 1939年9月 夫妻 2019年6月
3 宣城市保安服务公司 陆红兵 2019年6月 马葵芙 1947年6月 母子 2019年7月
4 港口一矿 倪宗顺 2019年4月 焦冬香 1940年11月 夫妻 2019年5月

       根据原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劳社秘[2004]193号及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皖人社秘[2011]297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所报材料,同意参保人员马康富等四位同志死亡后,其所供养的直系亲属张叶凤等四位同志享受遗属抚恤金。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次月起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死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宣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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