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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六步庭前调解法,让矛盾化解在最初阶段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28 10:50 信息来源:宣城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近年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秉持“调解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方法,采用“六步庭前调解法”,把问题的解决前移,最大限度地让矛盾化解在最初阶段。

具体来说,庭前调解工作分六步走:第一步:对症下药。在案件立案组庭后,仲裁员立即阅卷,甄选出案情简单、诉求单纯、争议不大的案件,做到提前介入。第二步:熟悉案情。“磨刀不误砍柴工”,针对该类案件,仲裁员仔细阅卷,记好笔记,预判结果,做到心中有数。第三,倾听心声。电话联系,边听边记录,“弯下身子”当听众,通过倾听充分掌握双方所持的理由、观点,赢得当事人的信赖,为成功调解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到耐心细致。第四,搭建桥梁。宣传普及劳动报酬、工伤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耐心疏导当事人急切情绪,讲明利害关系,从情理、法理和事理上劝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接受庭前调解。第五,晓之以理。在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仲裁员采取双方协商、个别会谈等方式,对双方存在分歧的事项从法律层面进行说法释理,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做到公平公正。第六,一锤定音。经过多轮谈判,在双方各退一步、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一旦达成协议,当机立断,现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当即送达,以防节外生枝,出现反悔现象。

截止8月底,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办结工伤待遇类劳动争议50起,其中以调解方式结案的35起,以裁决方式结案的11起,以撤诉方式结案的3起,成功调解率70%,同期环比增长13%。(叶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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