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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积极开展“护薪”行动,全力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处理工作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0 08:27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近年来,市人社局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方针,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调解结案难、调查取证难、裁审衔接难等问题,完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多元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受理办结农民工工资类劳动争议案件422起,按期结案率100%。

    预警监测“除隐患”。印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主动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化解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性事件风险,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选择维权方式。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积极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接,完善信息共享、事实互认、情况会商、协调处置等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预警排查,加强风险防控。截止8月底,全市劳动争议仲裁和监察两部门共处理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951起,涉及金额8135万元,涉及农民工4346人。

    绿色通道“一键通”。印发《宣城市劳动争议审理案件<绿色通道>的通知》,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裁”的审理机制,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当天立案、简便送达、优先开庭、主动调查、优先裁决、小额速裁,实现一键通。

    庭前调解“化矛盾”。进入仲裁程序后,采用庭前调解六步法,提前介入,在农民工和用人单位之间搭建调解桥梁,促进调解工作有力进行,真正做到“把调解工作提到开庭前,把定纷止争提到工作源头。”截止8月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成功调解农民工工资类案件298起,成功调解率70%,同期环比增长9%。

    案件处理“提质量”。对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影响较广的重大案件,实行仲裁机构负责人挂牌督办制度,选拔优秀仲裁员组成合议庭,适用先行调解、终局裁决等规定,依法提高争议案件仲裁终结率,有效保证案件处置的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协同机制“定标准”。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宣城市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规范指引的通知》,落实裁审衔接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裁审证据衔接制度,形成农民工工资争议类案指导口径,统一裁审法律适用标准,做好案件材料传递、信息互通等工作。

  “互联网+”强服务。借助“互联网+仲裁”服务平台、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提供仲裁在线申请、材料提交、信息发布查询、在线送达、裁审信息共享等服务,加强线上线下服务对接,为农民工提供更加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叶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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