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安徽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6〕1754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就业创业政策覆盖面提高补贴标准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217号)精神,结合我市直实际,现将2019年度市本级发放就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市本级社保中心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可以申领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每人每月给予30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
自2019年9月起,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50元,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450元(补贴标准提高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22年8月31日止)。
三、补贴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办理程序
1、网上申请:本人于申报月(2019年的10月或2020年的4月)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办事大厅”(网址:http://61.190.31.165:7006)上申请,具体流程:
(1)首次登录的,需要先注册账号:选择“个人登录”——点击“立即注册”——填写信息(所有红色带*的信息都需要填写)——提交-----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进入个人中心------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去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银行选择“中国银行或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银行”)----保存----提交“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
(2)已有账号的,点击“个人办事”------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去填写申报材料(其中:银行选择“中国银行或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银行”----保存----提交“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
2、新增初次享受的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的同时,还需要向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宣城市直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就业困难人员)(附件1);
(2)《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附件2);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银行卡或社保卡的原件复印件;
(4)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提供享受低保的低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有低保卡编号)。
(5)以往享受过社保补贴的申请人在网上申请的同时,还需要向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银行卡或社保卡的原件复印件;社保缴费明细清单纸质材料等其他材料。
3、受理: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网上申报及纸质申报材料。
4、审核发放:经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公示无误后,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人社部门相应账户,由人社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五、有关事项说明
1、受理申请补贴工作原则上在申报月(2019年的10月或2020年的4月)办理。
2、申报前申请人要确保2019年期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已经缴清并划账。
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当年度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按实际缴费月数核发。
联系电话:3036019
附:1.《宣城市直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批表》;
2.《申报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表》。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