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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改制企业档案托管人员及时申报退休手续的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6-09-04 16:42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各改制企业档案托管人员:

为切实保障档案托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宣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近期再次对部分无法取得联系的改制企业托管人员档案进行了集中清理。经核查,目前仍有部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档案托管人员,因个人原因尚未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档案存放在宣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且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至今未办理退休申报手续的改制企业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所需材料

1.4张1寸或2寸照片;

2.社保参保证明1份,如有异地参保,请将异地保险合并到宣城市(请到宣城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窗口打印);

3.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正反面请复印在1张纸上);

4.社会保障卡正面复印件1份(请去银行开通金融功能,确保养老金及时到账);

5.养老保险手册(如有,则提供)。

三、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48号金色阳光大厦附属四楼人事代理科

联系电话:0563-3036059

四、重要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超过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因人个原因延误申报办理退休手续的,其延期办理退休手续期间的养老金不补发。

请相互转告,抓紧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未及时申报退休手续改制企业档案托管人员花名册

 

 

 

        2026年9月4日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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