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精准高效的数字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加快数字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撑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要求,遵循国家职业标准框架,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优化数字技能人才评价若干举措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联系单位: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二)联系电话:0551-62623630;
(三)电子邮箱:3346495@qq.com;
(四)通信地址:安徽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合肥市庐阳区益民街17号富华大厦4楼,邮编:23006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优化数字技能人才评价若干举措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
附件:1.《关于优化数字技能人才评价若干举措的通知》起草说明
2.关于优化数字技能人才评价若干举措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年2月12日
2026年2月13日至3月13日,市人社局在局网站开展《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优化数字技能人才评价若干举措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征集,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