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谢** | 浏览量 | 3015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
标题 | 关于离职工资发放问题 | ||||||
信件内容 | 咨询:请问正常离职时这个月工资下个月发放合法吗 | ||||||
来信时间 | 2023-04-20 10:25 |
回复时间 | 2023-04-20 12:33 | ||||||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3-04-20 12:33:08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3-04-23 08:09 | ||||||
---|---|---|---|---|---|---|---|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 根据《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提前在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周、日、小时确定;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付清;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任务完成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1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扣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市直电话:3023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