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 方** | 浏览量 | 336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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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宣城市宣州区发生工伤事故的若干疑问 | ||||||
信件内容 | 咨询:尊敬的领导: 您好! 请问在宣州区发生工伤事故,符合认定且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已出。涉及赔偿的相关法律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吗?宣城本地发布的《宣城市工伤保险办法》是否能作为参考?《宣城市工伤保险办法》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相关工伤待遇低于《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哪个为准主张? | ||||||
来信时间 | 2024-03-25 14:54:22 |
回复时间 | 2024-03-25 15:41: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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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4-03-25 15:41:08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回复时间 | 2024-03-26 10:52: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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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宣城市目前的工伤待遇支付严格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具体情况详询宣州区工伤中心0563-30229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