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 | *** | 浏览量 | 2602 | 问题类型 | 咨询 | 信件状态 | 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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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事项 | ||||||
| 信件内容 | 咨询:宣城市区失业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否存在不能同时领取,只能二选一领取的规定,如可以同时领取,满足什么条件下可以同时领取 | ||||||
| 来信时间 | 2026-02-13 13:31 | ||||||
| 回复时间 | 2026-02-13 14: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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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宣城市政府办公室 |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2026-02-13 14:40:55 已受理,正在处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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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2-25 16: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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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市人社局 | ||||||
| 回复内容 |
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失业保险相关规定,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 1 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享受。 因您为匿名反映,我中心无法与您核实相关情况。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563-2831131,2831270。 市人社局 2026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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