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从2021年6月1日至8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2021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简称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工作
(一)书面审查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市内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全部纳入此次审查范围。
(二)书面审查管辖。依据《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规定,书面审查工作根据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和工商注册地,按照属地、统筹、便民的原则,实行属地管辖。对于辖区划分有争议的,由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三)书面审查内容。全面审查用人单位2020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9.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按照《安徽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实行事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一并纳入书面审查内容。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书面审查内容。
(四)书面审查方式。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2017〕25号)要求,此次书面审查实行用人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申报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网上审查。用人单位可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模块(HTTP:// 61.190.31.166:10001/ggfwwt/home/index)注册后自行申报。已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注册过的单位,只需用账号密码登录填报即可。
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各地要按照《安徽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皖人社秘〔2016〕395号),继续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合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以及其他有关工作,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按照初步评价、征求意见、社会公示、复核评定等程序进行。
(一)初步评价。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对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进行初步评价。
(二)征求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征求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经办等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的意见,相关机构对初步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组织复查。
(三)社会公示。对拟评价为A、B、C级守法诚信等级的用人单位,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官方网站或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复核评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征求意见和社会公示情况对初审意见进行复评,确定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并告知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定结果。
各地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从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保障诚信A级且申报的用人单位中,向市局择优推荐“安徽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参评候选名单,原则上每县市区推荐1-2户。市局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复核、公示,对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认定为“宣城市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是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的有效方式,也是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要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印发文件、书面通知或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动员引导用人单位主动接受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
(三)依法严格审查。各地要加强对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的指导,如有必要也可采取现场检查方式予以核实。经检查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违法行为、拒不接受审查、隐瞒虚报书面审查材料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强化结果运用。各地要健全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将书面审查结果作为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工资支付信用等级评价和“双随机”抽查等的重要依据。根据用人单位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情况,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切实发挥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的实际效用。
各市要加大对辖区范围内开展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市局将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填报集中书面审查情况统计表,总结、统计报表及市级诚信示范单位认定推荐名单、守法诚信评价A级单位,请于8月31日前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联 系 人: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汪俊伶 0563-3023015
电子邮箱:xcjczd@126.com
附件:2020年度集中书面审查情况统计表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