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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调解解民忧 劳动仲裁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2-03-17 08:21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3月15日,劳动者吴某满脸笑容的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宣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感谢仲裁院帮助他拿到工资。

吴某此前为我市某公司员工,就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问题与公司多次协商未果。2021年11月,吴某到市仲裁院提起劳动仲裁。案件受理后,仲裁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办案原则,依法办案、为民解忧,为双方当事人普及法律知识,做了大量细致调解工作后,依法支持了吴某的请求,最终公司足额支付吴某工资款。

近年来,市人社局通过宣传政策构建和谐、主动服务引导和谐,坚持“调解为主、调裁结合”,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效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预防为先,法律宣传“不间断”。通过人社部门网站、宣城人社公众号、公告栏等渠道,同时印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解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指南》等宣传资料,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劳动关系政策宣传。组建人社政策宣讲团赴企业开展面对面政策宣讲,引导企业依法管理、规范用工,提高务工人员依法维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争议发生。

调解为主,矛盾环节“不激化”。按照“应调尽调、多调少裁”的原则,联合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与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畅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绿色通道”,推动矛盾多元化解,提升调解率水平。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引导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仲裁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处理争议时,优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调解。

裁结为本,仲裁流程“无障碍”。推行“快立、快调、快裁、快结”服务模式提升裁决质效。建立案例分类分流处理机制,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力争当场化解;对一般性案件,由办案仲裁员负责审理;对重大疑难复杂以及集体性争议案件,由院长组成的合议庭进行精细审理。确保各类案件5个工作日立案,45日结案。

今年以来,市仲裁院共受理案件102起,结案95起,其中调解结案75起,为职工兑现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工伤待遇等4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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