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等7家部门《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组织2023届毕业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板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校验审核阶段
1.系统审核校验(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7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的,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2.人工校验审核(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帮扶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人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院校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由所属院校加盖公章后,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多渠道公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市人社局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统一公示,相关院校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及时拨付资金(2022年12月28日前)。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讲,确保毕业生知晓政策,确保应享尽享。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宣州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高明峰 3022047
郎溪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夏诗凡 7015643
广德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赵 静 6027276
宁国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吴 蕙 4020215
泾县就业服务中心: 杨 涓 5031302
绩溪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查怡然 8151373
旌德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叶林秀 8603689
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朱园园 3029920
宣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3022705
附件:安徽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