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称评审范围是什么?
答:在皖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对当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只要在其所属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截止日期之前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可以申报;否则,不可以申报。
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应当依据工作性质区别对待。对于单纯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不可以申报职称评审;对于从事管理工作又兼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程序和要求?
答:2023年继续实行网上申报。
(1)个人申报。申请人应按要求填写有关评审表格,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
③《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④继续教育证书,实行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聘任证书(聘用合同或聘任文件),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确认意见;
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⑥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业绩、成果,以及作为主要专业技术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团体或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证书及奖励证书等。对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表彰奖励等,应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对承担的项目、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及表彰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时间和等级;
⑦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译作和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题报告或实例材料;
⑧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
⑨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材料。同级别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出具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变动有关证明材料及变动后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情况等材料。
(2)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证件进行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必要时,成立由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技术主管、人事干部参加的考核组,对申请人任期以来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专业技术业绩、成果等进行考核。考核后应将申请人基本情况、评审材料、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要认真核查。在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出,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写出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评审表中。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员的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审查确认后,按下列规定呈报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并出具委托评审函。
①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市属及其以下单位的,由市人社部门提交;省直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提交。
②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县(市、区)属及其以下单位的,由县(市、区)属级人社部门提交;市直单位的,由市直主管部门提交;省直单位的,由省直主管部门提交。
③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县(市、区)属及其以下单位的,由其主管部门提交;市属及其以上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提交。
④无主管部门的各类经济、社会组织及新兴业态专业技术,其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材料,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提交;人事档案放在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的,由代理机构提交。
三、职称申报人员如何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答:申报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前往安徽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四、用人单位如何登录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答:单位管理人员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在“资讯中心”页面下方的“专题专栏”中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平台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单位登录本平台分为两种情况:
(1)单位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选择“单位登录”下方“前往政务网”,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页面,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账号进行登录。
(2)单位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某些单位因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同集团单位共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存在无法注册政务网账号的情况,请将该类型单位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所属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发送给系统运维人员进行账号内置。内置成功后,选择“内置单位登录”,使用内置账号密码进行登录进入本系统。
五、个人如何与单位绑定?
答:个人提交注册信息后,需单位审核通过后,才绑定成功。单位管理员选择“人员注册审核”,选择需要审核的人员信息,点击“审核”即可。或者在任务中心中,筛选个人注册信息,点击审核。
六、个人业绩库中的继续教育数据如何录入?
答: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公需课学时,可点击“提取”按钮系统自动获取并显示在个人继续教育信息中,来源为“自动生成”。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及2021年之前的公需课学时需要个人手动录入到系统中,提交至单位审核,来源为“用户申报”。
七、个人如何进行职称申报?
答:个人将职称申报时需使用的材料证明录入个人业绩库并经单位审核后,点击“职称申报”,选择当年需申报的评审计划,点击“查看”,进入“职称申报申请计划”页面,点击“马上申报”,完善“申报职称选择”界面,在线确认职称申报承诺书后进入申报信息页面,完善职称申报信息并导入职称申报材料,点击“提交”即可。
注:个人在一个申报年度中只允许申报一次职称(不限系列和专业),申报年度为评审计划年度。(非自然年度)
八、评审计划下的“马上申报”按钮无法点击怎么办?
答:出现无法点击主要为以下几种情况,请根据页面提示信息进行操作:
(1)当年度已经存在职称申报记录。请点击相应申报记录继续申报或者删除相关申报记录重新申报。
(2)不在该申报计划设置的申报时段,若申报时间已经截止,则无法再申报;若还未到申报时间,可等计划开始后再申报。
(3)个人未选择所在用人单位,或者选择后用人单位还未审核。
九、个人如何导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答:个人完善职称申报信息并导入职称申报材料点击提交成功后,返回职称申报页面,在当前申报记录中,点击“导出申报信息”。因存在主管部门审核时退回修改的情况,建议在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再导出评审表线下逐级章。
十、用人单位如何选择属地问题?
答:若用人单位为首次登录本平台,点击安徽省政务服务网的“登录”后则将跳转到本平台单位注册界面,在完善单位详细信息时选择属地。若单位注册完成进入平台后,则选择“管理设置”,点击“完善单位信息”,选择属地。
注:省属单位的属地直接选择安徽省;市属单位的属地选择对应的市,如“安徽省合肥市”;县区单位的属地则需选择对应县区,如“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