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工作采取线上方式进行。被抽查考生及合格人员名单见附件1,需在12月20日至12月29日,按要求上传材料统一打包发至邮箱xcrsj01@163.com(压缩包命名方式:考试名称+姓名+报考级别)。
一、上传个人材料
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16:00。被抽查者未按时上传材料即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打印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4.高中学历报考中级考试须提供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二、其他事项
1、上传材料必须由报考者本人操作,全部材料将留存备查,报考者本人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2、材料上传后,被抽查者资审不合格的,将电话通知其补充材料。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补充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补充材料者,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咨询电话:0563-3036887、0563-2719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