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实际,现将市直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市直以个人身份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申领养老保险补贴和医疗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
三、补贴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四、申报时间
2025年1月至3月
五、办理程序
(一)灵活就业核验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宣州区范围内的申请人,于申报期(2025年1月至3月)到所在城市社区或乡镇人社所核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等情况。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非宣州区范围内的申请人,申请社保补贴时由受理窗口根据实际情况联系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基层单位核验,申请人需予以配合。
(二)补贴申请
1.线上申请:申请人于申报期(2025年1月至3月)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办事大厅”(网址:https://ygjy.ah.gov.cn/)上申请,具体流程:
(1)首次登录的,需要先注册账号:选择“注册”——点击“登录政务服务网注册个人账户”——填写信息(所有红色带*的信息都需要填写)——点击“实名注册”——进入个人中心——实名认证——进入个人中心——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入填写申报材料(其中:1.业务所属地选择“安徽省-宣城市-市本级-虚拟办事处-虚拟社区”;2.银行选择“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银行”)——保存——提交至“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已有账号的,选择“个人登录”——点击“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进入填写申报材料(其中:1.业务所属地选择“安徽省-宣城市-市本级-虚拟办事处-虚拟社区”;2.银行选择“已在银行激活的社会保障卡银行”)——保存——提交至“宣城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
2.线下申请:申请人于申报期(2025年1月至3月)在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1-6号窗口申请。
申报材料:
(1)《宣城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核查表(附件2);
(3)身份证及社保卡;
(4)享受城市居民低保的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提供享受低保的低保证(2024年度民政部门已盖章审核生效);
(三)审核发放
人社窗口受理线上申报及线下申报材料,经市就业人才中心审核,人社部门审批,公示无误后,从就业资金中列支,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拨付至就业人才中心相应账户,由就业人才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六、有关事项说明
1.受理申请补贴工作原则上在申报期(2025年1月至3月)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2.申报前申请人要确保2024年期间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已经缴清并划账。
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文件要求: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4.新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从认定之日起的次月享受。
5.申请对象不包含领取失业保险金、稳定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担任企业高管人员(法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个体经营等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中查询的投资任职情况信息为准。
6.补贴申请相关材料可通过电子邮件传送至宣城市就业人才中心相关业务邮箱。
办理窗口: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窗口1-6号
电子邮箱:971851202@qq.com
联系电话:0563-3036019;0563-3029920
附件:1.《宣城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核查表
2024年11月28日
附件1
宣城市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024年度)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认定 时间 |
|
|||||||||||||||||||||
原工作单位 |
|
政务网密码 |
|
|||||||||||||||||||||||||
银行卡 |
社会保障卡开户行:
支行: |
银行 账号 |
|
|||||||||||||||||||||||||
本人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电话: |
是否享受低保 |
是( ) |
否( ) |
|||||||||||||||||||||||||
申请补贴类别 |
养老( ) |
医疗( ) |
||||||||||||||||||||||||||
申请补贴起止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养老)
申请补贴起止时间: 年 月 至 年 月(医疗) |
||||||||||||||||||||||||||||
身份证号码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人现申请( 3 / 5 )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承诺申请补贴期间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或稳定就业,未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担任企业高管人员(法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以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中查询的投资任职情况信息为准,违反规定者视为自愿放弃社保补贴申请机会。
*申请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受理窗口 号 年 月 日 |
附件2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核查表
(2024年度)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经办 机构 |
|
投资任职情况:经办机构通过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其他应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进行核验,申请人( 是/ 否 )存在有效的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担任企业高管人员(法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情况或本年度已注销的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担任企业高管人员(法人、股东、监事、财务负责人等)情况。 (经办机构需将申请人电子营业执照查询结果与其身份证一并拍照打印附核查表后。) |
|||||
工资报酬情况:经办机构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选择纳税年度2024年”进行核验,申请人( 是/ 否 )存在企业为其申报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情况。 (经办机构需将申请人2024年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结果与其身份证一并拍照打印附核查表后。) |
|||||
灵活就业情况: 现灵活就业工作单位(非必填): *灵活就业工作地址(必填项): *灵活就业工作岗位(必填项): *灵活就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必填项): 本人承诺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 *承诺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其他注意事项:申请人( 是/ 否 )为低保对象。 若申请人2024年整年度符合低保政策,请申请人自行至所在社区或乡镇民政所将“低保证”审核意见栏更新至最新日期;若申请人2024年部分时期符合低保政策,请到所在社区或乡镇民政所开具证明,注明2024年享受低保政策起止月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