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绩溪县劳动仲裁院坚持“靠前服务”的理念,不断延伸服务触角,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全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源头预防,筑牢和谐劳动关系“防火墙”。持续推行“仲裁+”工作模式,加强与就业、监察、社保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推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提高企业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2024年以来,结合“春风行动”“夜市招聘”等特色招聘活动,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7场,专项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宣传1场,累计发放宣传单页700余份,开展法律法规培训1场,选派3名专职仲裁员组建仲裁员志愿者队伍,建立仲裁员联系企业制度。
多元化解,构建劳动争议解决“快车道”。发挥人社、工会、工商联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作用,合议组庭处理1件集体案件,涉案金额7万余元,提前介入并成功化解一起因停工停产引发的集体案件。强化调解体系建设,全县11个乡镇调解组织已实现全覆盖,建设规上企业基层调解组织86家,覆盖率达91.49%,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设调解组织15家,组建率达93.75%。2024年共立案受理93件,涉案金额660.46万元。互联网+调解平台在线办理8起案件,调解组织案外调解23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率82.76%,结案率100%。加强裁审衔接,与县人民法院召开裁审衔接会议,并联合印发《绩溪县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会议纪要》,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上诉率。
优化服务,当好用工关系权益“守护者”。深入践行“仲裁为民”服务理念,通过“零缝隙调解、零差别对待、零距离服务”,主动深入企业,主动服务上门提供劳动用工管理风险化解、纠纷化解等“全链条”服务,帮助解决“疑难杂症”。2024年仲裁员累计走访规上企业80余家,上门指导解决劳动争议7件,帮助企业诊断用工问题17个。针对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解决欠薪集体案件2件,为32名农民工清欠工资26.14万元,缩短了77.78%的办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