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规定:“(十七)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3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现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
补贴标准
(元/人) |
合计
(元) |
资金渠道 |
宣城市宜宣咖啡店(个人独资) |
5000 |
5000 |
市本级就业补助资金 |
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0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563-3023631
宣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