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 第6号
为认真贯彻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号)《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尾矿库市、县(市、区)行政首长 市、县(市、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企业主要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巡坝负责人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皖安办〔2020〕86号)《关于明确尾矿库安全责任人等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落实地方政府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全面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能力,现将调整后的我市2025年度尾矿库企业安全责任人、监管部门安全责任人、政府主要领导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告。
各地要认真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有关责任人员的安全责任和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尾矿库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尾矿库安全。
附件:2025年度宣城市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人一览表
宣城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