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5-05-09 11:04 |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促进依法执业、规范执业、诚信执业,提升全市司法鉴定服务质量和公信力,日前,宣城市司法局印发通知,建立新执业司法鉴定人宣誓与谈话提醒制度。
今后,凡我市新取得司法鉴定人执业许可的人员,由市司法局组织在一定时限内进行集中宣誓,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适宜形式的谈话提醒。宣誓和谈话提醒主要围绕强化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保证鉴定质量和诚信执业、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法律正确实施等方面进行,宣誓和谈话提醒书面材料签字留存,旨在进一步强化新执业鉴定人的责任意识,从源头上保障司法鉴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