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解决超期未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而停发待遇带来的社会矛盾隐患和困扰,今年以来,绩溪县人社局积极创新工作举措,坚持以信息比对为主、现场核实为辅,寓认证于无形,寓认证于服务,确保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率达到100%,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社保基金安全风险,有效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拓展认证渠道。积极推广使用远程自助认证,推荐通过“皖事通”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APP等,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在县人社政务服务窗口、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设立三级认证服务网点,窗口工作人员协助进行认证。对于高龄、重病等行动不便人员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自助认证的,县乡村社保协办工作人员进行上门认证服务。2025年以来,完成2.6万余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提供上门认证服务20余人次。
数据赋能认证。建立社保基金监督数据共享协同机制,消除部门信息壁垒,提升共享数据质量。常态化对接司法、公安、民政、卫健等部门和各乡镇,定期获取部级、省级和本地服刑人员、死亡人员、失踪人员等信息数据,同时建立“先比对、再核实、后发放”待遇发放机制,确保认证数据真实、准确。2025年以来,获取各类社会基金监督和认证数据2.7万余条,及时停发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21人次。
优化认证服务。建立超期未认证停发待遇制度,每月10日前,梳理出当月到期的未认证人员信息,下发乡镇社保经办服务平台(或原工作单位)进行信息核实,或以电话、短信、上门服务等方式全覆盖通知引导其通过皖事通APP等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每月20日左右应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介发布公告,督促提醒未认证或无法联系人员在认证周期内完成自助认证,最大限度减少超期未进行资格认证暂停待遇发放人员范围。2025年以来,因超期未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暂停待遇发放人员仅7人次。
强化认证宣传。常态化组织开展以“政策面对面,服务零距离”为主题的“社保服务进万家”宣传活动,深入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地,加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耐心解答参保群众关于领取养老待遇资格认证的范围、周期、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资格认证不通过处理方式等疑问解答,开展违法案例警示和政策指导,强化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参保群众依法依规参加社保、享受待遇。2025年以来,组织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编制资格认证操作视频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