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成立市人社局再就业创业园房产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相关资产处置工作,市人社局拟对市经开区再就业创业园(宣城经开区绕城路33号)局属相关房产及附属土地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现就该项评估服务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并具备资产评估服务能力的机构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市人社局再就业创业园房产及附属土地市场价值评估
二、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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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取得(办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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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宣城经开区再就业创业园1#厂房 |
1921 |
2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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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城经开区再就业创业园2#厂房 |
1921 |
2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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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宣城经开区绕城公路以北工业用地 |
19669 |
2010.10 |
三、项目要求
1.供应商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项目文件各项规定。
2.最高限价:本项目服务费总报价不超过10000元整。
3.采购形式:本项目采取询价方式开展,确定有效低价作为中标单位。
4.交付时间:中标单位根据采购方要求,签订项目合同书,按时完成资产评估工作。
四、报价材料
参加报价公司必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
3.近三年的主要业绩;
4.报价回执单(附件)。
以上材料密封递交,涉及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单位必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
五、报价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4日上午9:00
开启地点:宣城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4楼会议室。
六、成交原则
市人社局再就业创业园房产处置领导小组下设评估划转组组织开展评标工作,在确认报价投标书有效的情况下,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服务优质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选取一家符合要求的评估机构。若出现并列报价情况,以抽签方式选择中标单位,并下发中标通知书及签订相关合同。
七、付款方式
评估服务费待市人社局再就业创业园资产竞拍成功后,由购买方统一支付。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罗少宁
联系电话:18956302190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
报价回执单
宣城市人社局:
我公司收到关于贵局资产评估服务询价函,经我公司认真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报价,并承诺我公司满足本询价函所列相关要求。报价如下:
项目报价: 元, (大写)
报 价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