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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申领办法

发布时间:2014-06-30 08:48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企业新录用的技能岗位人员,参加宣城市直就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个人先行付费的,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取得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按所学工种(项目)补贴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在给予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鉴定补贴。由本人或委托培训机构持身份证、市人社局验印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定点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经办机构办理申领资金相关手续,由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入申请人银行卡内。

宣城市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经办机构地址:叠嶂西路27号市就业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电话:0563-3023235,联系人:王家培

宣城市直就业技能培训监督举报电话:0563-3022231(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一四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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